和歐洲城市相比,傳統(tǒng)中國城市常常被認為缺乏公共空間:不但沒有廣場、教堂、體育場等供不同人群聚集以交流意見的公共場所,而且也沒有一個活躍、自治的市民社會。隨著城市史研究的深入,現(xiàn)在越來越多的例證表明,雖然中國城市有其不同于西方的特點,但同樣存在一個生命力頑強的社會共同體,人們自發(fā)地維護公共福利,并分享著共同的社區(qū)空間。大體上,這也是本書想要證明的,因為在王笛看來,茶館就是成都這座城市的靈魂和縮影--茶館不再僅僅是人們去喝茶的地方,而是這座城市中的公共空間。 每個初到成都的游客都會注意到它悠閑的城市性格,市民喜歡在茶館里擺龍門陣,民國時許多記載都證實"此地人民生活得特別休閑",尤其下午時分,整個城市仿佛都沉浸在似睡非睡之中。當時僅50萬上下人口的成都有600家茶館,而今天甚至已達到3000家以上。有民諺不無夸張地說:"茶館是個小成都,成都是個大茶館。"
確實如此。茶館有好幾個值得注意的特點:它對任何社會階層開放,因此匯集了幾乎所有的社會群體;它是一個事實上的社會中心,普通市民常常在那里開始和結束他們的生活;它也是一個輿論平臺,人們在此交流信息、意見甚至流言蜚語,這種議論本身就能有力地制裁偏離社會規(guī)范的任何社會行為,很少有人能經受長時間地被周圍人非議和指責。此外,圍繞著茶館也逐漸發(fā)展出一套地方文化,不僅是品茶禮儀,還有戲曲藝術--在成都,最早的戲園從茶館中衍生,這與北京正好相反,在北京最早的茶館產生于戲園。茶館事實上兼具會客室、市場、廣場、劇院等多種功能于一身,因而成為每個成都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此外,它還充當著社會的安全閥,人們可以在那里發(fā)泄不滿。
在這個特定空間里,社會實際上處于一種富有彈性的自我調適之中。成都人一度甚至將茶館視為"民事法庭",彼此有糾紛時就去茶館講理,除非談判破裂才走向法律訴訟,由此還產生了一個特定的方言詞匯"吃講茶".如王笛所言,這也反映了地方社區(qū)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治,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國家力量,也因此,1946年政府發(fā)告示禁止"吃講茶"這種"私了"的方式。這也表明茶館里的沖突是社會問題和矛盾的反映,有時人們就在茶館里進行政治活動或批評社會現(xiàn)狀,甚至偶爾演變?yōu)楸┝_突,以至于1945年夏四川大學校長黃季陸以"易藏奸宄"及"盜竊案件頻頻發(fā)生"為由,要求市政府取消學校周圍的茶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