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認(rèn)為我國最早飲茶的器具,是與酒具、食具共用的,這種器具是陶制的缶,一種小口大肚的容器。韓非在《韓非子》中就說到堯時飲食器具為土缶。如果當(dāng)時飲茶,自然只能土缶作為器具。史實表明,我國的陶器生產(chǎn)已有七八千年歷史。浙江余姚河姆渡出土的黑陶器,便是當(dāng)時食具兼作飲具的代表作品。但按現(xiàn)有史料而論,一般認(rèn)為我國最早談及飲茶使用器具的是西漢(公元前2068年)王褒的《僮約》其中談到“烹荼盡具,已而蓋藏”。這里的“荼”指的是“茶”、“盡”作“凈”解。
《僮約》原本是一份契約,所以在文內(nèi)寫有要家僮烹茶之前,洗凈器具的條款。這便是在中國茶具發(fā)展史上,最早談及飲茶用器具的史料。
但是,明確表明有茶具意義的最早文字記載,則是西晉(公元265--316年)左思(約公元250--約305年)的《嬌女詩》,其內(nèi)有(心為茶荈劇,吹噓對鼎。)這“鼎”當(dāng)屬茶具。唐·陸羽在《茶經(jīng)·七之事》中引《廣陵耆老傳》載:晉元帝(公元317--323年)時,“有老姥每旦獨提一器茗,往市鬻之。市人競買,自旦至夕,其器不減”。接著,《茶經(jīng)》又引述了西晉八王之亂時,晉惠帝司馬衷(公元290--306年蒙難,從河南許昌回洛陽,侍從“持瓦盂承茶”敬奉之事。
所有這些,都說明我國在隋唐以前,漢代以后,盡管已有出土的專用茶具出現(xiàn),但食具和包括茶具、酒具在內(nèi)的飲具之間,區(qū)分也并不十分嚴(yán)格,在很長一段時間內(nèi),兩者是共用的。